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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輪渡站土地爭議

Page history last edited by 小倩 14 years, 4 months ago

平衡旗津南北發展,旗津新行政中心都市計畫公告實施

更新時間:2008-08-14      消息來源:高雄市都市發展局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近年來市府為開發建設旗津地區,自91年1月成立「旗津地區整體發展推動小組」以積極整合推動旗津地區相關規劃與建設。新行政中心即為因應旗津南北狹長,為提高民眾洽公及就醫之便利,歷經多次協調與折衝後,終排除萬難於97年8月7日完成都計公告發布實施。
 
    旗津南北狹長約9公里,南北旗津人口分佈各約1.2萬人及1.8萬人,其交通、就學、就業、就醫、生活品質均較不便。目前旗津區公所與旗津醫院之現址均坐落北旗津,造成長久以來該區行政及醫療服務的不便性,並影響地區發展。為平衡旗津南北發展,並提升就醫的便捷性、暢通緊急醫療後送動線,進而延攬優秀醫師人才,提升該區之醫療服務品質,市府乃決定將旗津區公所與旗津醫院遷至中旗津,於旗津國中北側規劃面積約1.20公頃之機關用地,除可縮短民眾洽公距離及增進就醫之可及性及便利性,亦可藉由新行政中心之建設,改善中旗津既有窳陋意象,連結周邊觀光休憩資源,以促使中旗津之發展。
 
    另為增加旗津公園用地面積,結合近年完成的海岸公園、風車公園及環島自行車道等觀光資源,本案變更1.4公頃之公園用地,藉以串連成景觀遊憩綠廊,並利市府管理維護及推動旗津觀光建設及休閒活動之發展。
 
旗津觀光博弈 高雄聖陶沙計畫已報交通部
 
【大紀元8月13日報導2008】(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三日電)高雄市政府在七月初完成「高雄聖陶沙計畫」並提報交通部觀光局,擬利用從旗津風車公園到旗后砲台計一百公頃土地,開放給民間投資,總投資約新台幣四百億元。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等計畫定案,市府考慮把土地變更為「特定觀光區」吸引觀光或博弈產業。

市府都市發展局副局長洪曙輝表示,市府概估總投資四百億元的「高雄聖陶沙計畫」獲得觀光局的好評,市府盼中央於明年初編列規劃費,屆時市府就能公告,徵求投資商參與投資開發。

都發局盼外界不要刻意強調爭取博弈;「高雄聖陶沙計畫」是在營造好的投資環境。洪曙輝說,市府聚焦的是四百億元投資計畫可以為旗津興建更便捷的對外交通系統,包括跨港纜車或第二條海底隧道、捷運,並引進太陽能產業,讓旗津除了有觀光消費產業,還是節能城市的典範。

都發局指出,市府「旗津小組」已成立三年,一直維持每一、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的慣例;多次會議已明確形塑旗津是觀光大島的方向。這裡百分之九十八的土地為國、公有,所以政府取得開發用地比較方便,不受土地徵收花費龐大資金的限制,只要經過都市計畫做土地變更,就能公告並對外招商、開發。

洪曙輝表示,觀光消費性產業需要便利的聯外交通、鄰近機場、飯店、水域、景點及休憩空間兼備;尤其旗津與市區又有空間區隔,都發局認為旗津是得天獨厚的休憩天堂。

他說,市府原本就將旗津設定為「觀光大島」,計畫透過招商,引進飯店、旅館、餐飲,結合旗津海水浴場、旗后砲台、纜車等文化觀光產業,以吸引遊客。

都發局表示,風車公園往北到旗后山,約一百公頃的土地極適合規劃飯店旅館及百貨公司,臨旗津一之一號道路的南側就是水域,極適合渡假村形式的旅館投資。洪曙輝表示,只要投資者評估有利可圖,旗津的開發指日可待。

都發局說,「高雄聖陶沙計畫」與總統馬英九「愛台十二項建設」中,計畫把旗津發展為為國際海洋遊樂區相似,市府希望透過此計畫,引進投資者讓高雄市的發展脫胎換骨。

 

高市跨港纜車計畫恐生變

分類:旗津設施
2008/01/02 21:31

用地取得困難 高市跨港纜車計畫恐生變

http://www.cdnews.com.tw 2007-12-30 12:46:43

 

陳恆光/綜合報導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254352
 高雄市政府從去年就計畫興建跨港纜車,從八五大樓跨高雄港到旗津區,全長 兩點六八公里 。但是興建計畫受到旗津區用地取得不易影響,屢經協調不成,使得市府推動跨港纜車計畫的態度趨緩。市府都市發展局30日表示,將再與海軍協調提供用地,否則跨港纜車興建計畫恐難達成。 

 根據中央社報導,市府計畫從東帝士八五大樓到旗津區興建一條跨港空中纜車,原本去年七月就要公告招商,遴選最優投資者,並計畫在兩年內完成纜車興建工程,但是評估採BOT方式興建,內部投資報酬率不及百分之十二,大約只有百分之八,擔心業者無投資意願,所以市府擬改採政府自建方式。 

 但是近來受到旗津用地取得問題,原本允諾提供基地的海軍修造船廠,以修造船廠有軍事機密的考量,婉拒提供土地,使得興建計畫面臨極大的變數。 

 都發局指出,前後已三次與軍方協商,軍方態度不定,是影響跨港纜車興建計畫的最大變數。 

 都發局表示,不放棄與軍方再協商土地取得問題,另外也要評估興建方式,到底是採民間投資還是政府自籌興建經費,仍要專業研究。如果是民間投資,考慮依據促參法,鼓勵民間投資興建,讓搭乘空中纜車的民眾可以從高雄港上方俯瞰高雄河、港之美。 

 都發局初估跨港纜車計畫約新台幣十一億元,市府會再針對財務規劃、工程技術、用地取得及營運方案做模擬研究,否則貿然推動跨港計畫恐無法讓跨港纜車永續經營。 

 

管碧玲要求儘速解決旗津中洲輪渡站前土地爭議

2007/04/04 18:47:21 瀏覽314|回應0|推薦0
 

立法委員管碧玲今天針對高雄市旗津中洲輪渡站前港務局管理國有地與住戶爭議,發函要求高雄港務局與國有財產局,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以解決延宕多年,並使許多鄉親蒙受司法訴訟之苦的案件,儘速處理解決,以解民怨。

管碧玲表示,位於旗津中洲輪渡站邊,旗津區中興段1178地號土地,係於民國63年11月25日公告發佈實施之「旗津區中洲一帶都市計畫」案納入都市計畫範圍,並劃設為「港埠用地」,該土地於64年1月3日登記為國有土地並於68年納入高雄港商港範圍,管理機關為高雄港務局。

但是該地現住戶許多是在本案第一次登記前即已住在該地,有些更於清朝時代即已歷代居住該地,但限於土地法與民法等相關規定,因無土地所有權之登記,以致日後土地管理機關高雄港務局需依法向住戶課以土地使用租金,致使該現住戶遭受無辜之官司的傷害。

管碧玲強烈主張該係爭土地高雄港務局應就港區整體發展之需求,實際檢討商港之範圍,將該地數十年實際未用為港埠用地的土地,畫出港區範圍。並根據該地經數十年之實際發展,針對旗津中洲地區觀光發展的需要,做呼應時代需求的都市計畫。故應先將該地區由港埠用地變更為其他分區,將該筆土地變更為「公有非公用土地」,回歸國有財產局管理。並依國有財產法第55-2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於民國35年12月31日以前以供建築、居住使用至今者,其直接使用人得於民國104年1月13日前,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或所屬分支機構申請讓售。得按第一次公告土地現值計價。」

管碧玲委員表示該地許多現住民,於清朝時代即已居住該地,只是於政府開始都市計畫與處理土地登記時,礙於資訊與知識不足,未能主張或爭取該地的所有權,致使許多該地居民喪失權益至鉅。管碧玲表示該案已到迫切需要解決的時候了,居民有權申請讓售,或有權申請承租,相關機關都應該積極處理,以還該地居民歷代居住事實之公道,並以時代需要重新規劃該地的發展使用計畫,使該地得到應有的好發展,並使都市的景觀與觀光的需求,得到妥適的計畫與安排,並使該案得到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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