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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98年度施政計畫

Page history last edited by 小倩 14 years, 5 months ago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文化建設立基在「扎根 平衡 創新 開拓」的方向上,並以「推動組織再造,充實文化設施」、「扶植藝文產業,形塑文創品牌」、「基層扎根、資源平衡」、「藝術深耕,國際啟航」、「活化文化資產、厚植觀光資源」等五個策略績效目標,期許將台灣的文化建設,推向更高的層次與更廣的面向。

  本會依據行政院98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98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壹、年度施政目標:

一、推動組織改造,充實文化設施:

  推動成立文化部,成立「文化諮議小組」,以統籌文化事務,並凝聚各界對文化之共識,並將建議轉化成文化政策,勾勒出台灣未來的文化願景;同時,為建構國家、縣市、鄉鎮、社區脈絡相連完整的文化生活圈,積極充實國家及地方文化設施,包括中央文化設施之「大台北新劇院」、「流行音樂中心」、「台灣戲劇藝術中心興建計畫」、「籌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計畫」以及補助地方之「屏東縣演藝廳興建計畫」、「縣市文化中心整建計畫」以提升人民的文化生活水準,創造多元文化空間,提供民眾就近參與藝文活動的機會。

 

二、扶植藝文產業,形塑文創品牌:

  辦理政策性補助專案、建置數位創意銀行及網路交易平臺、開發傳統藝術產品等,並輔導業者參加國際商展及大賽,以拓展國際通路。另由文建會之五大創意文化園區及工藝園區,以及輔導縣市成立之創新育成中心,協助業者進行研發、生產、行銷等合作開發,進行產業鍊上中下游之資源整合、獎勵藝術家駐園創作,提升園區文化教育機能及社區總體營造成效,活化設施營運及育教功能等,以提振藝文產業。

 

三、基層扎根,資源平衡:

  規劃「文學著作推廣計畫」,提升閱讀風氣、推廣文學好書、進行中書外譯與編纂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國人多樣化文字閱讀方式,並加強國際交流,讓國際人士認識台灣,達到「閱讀文字,呈顯台灣,展觀世界」的目標。並因應社區發展地方化,賡續推動心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及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鼓勵民眾參與,營造成熟的公民社會;並彰顯地方文化特色,串連不同類型地方文化空間,形成策略聯盟並形塑「文化生活圈」,藉由推動行銷推廣及創新實驗計畫,落實各文化館永續經營之目標。

 

 

四、藝術深耕,國際啟航:

  加強與國際相關機構組織合作機制,以及持續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建立優質藝術生態環境,提升民眾藝文欣賞質能,涵養民眾審美取向,增進藝文消費人口,進而以文化藝術帶動國際觀光。推動藝文團隊分級獎助,輔助團隊長期穩定發展;同時透過生活美學運動推廣計畫推廣生活美學,並引發民眾思考美學議題,期使藝術及美學運動深入生活的各角落。

 

五、活化文化資產,厚植觀光資源:

  將朝向整合全國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發揚,並透過各種機制的推廣及落實,使文化資產的經濟效益能創造台灣新契機,國定文化資產的使用能受到監管保護,而傳統匠藝的技術得以永續傳承。實踐以「台灣走出去、世界走進來」的國際交流目標,參與國外辦理傳統藝術展演活動,讓國外人士感受到台灣傳統文物的獨特性及主體性,將台灣的文化藝術推上世界舞台,並藉由國際藝術節的舉辦,促進亞太國家文化交流,提高台灣在國際的能見度。

 


貳、衡量指標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衡量指標

評估體制

評估方式

衡量標準

98年度目標值

一、推動組織改造,充實文化設施

1、推動組織改造

1

統計數據

是否積極推動組織改造,本會暨所屬組織調整及法制化作業及籌設「文化部」相關作業。(各年度目標值填列符號說明:0代表「不推動」1代表「積極推動」;推動方式可採進行委託研究案或召開會議研商方式進行等)

1代表符號

 

2、民眾對文化機構服務的滿意度

1

問卷調查

民眾對本會所屬文化機構服務的滿意度

84%

 

3、興建國立文化設施

1

統計數據

執行率=(實際支用數+應付未付數+剩餘繳款數+不可抗力數)/年度可支用預算數。

(不可抗力數係指非可歸責於機關執行之因素)

90%

二、扶植藝文產業,形塑文創品牌

1、五大園區參訪人次

1

統計數據

累計五大園區相關文創活動之參訪人次/

20萬人次

 

2、輔導成立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

1

統計數據

進駐之藝文產業業者家數/

30

 

3、國際藝術博覽會、建築設計大展及大獎等之產值

1

統計數據

評估產品產值效益/

2億元

 

4、輔導工藝之家

1

統計數據

工藝加值效應/

5億元

三、基層扎根,資源平衡

1、文學著作推廣計畫

1

統計數據

累計網站瀏覽人次/

150萬人次

 

2、輔導社區進行文化紀錄工作及社區藝文發展

1

統計數據

輔導社區數/

70

 

3、輔導各縣市重點館舍升級與規劃

1

統計數據

各縣市重點館舍輔導數/

50

四、藝術深耕,國際啟航

1、國際藝文交流項次/場次

1

統計數據

年度海外國際藝文展演場次

20場次

 

2、獎助或輔導演藝團隊數

1

統計數據

執行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年度獎助之卓越團隊、發展團隊及育成團隊數

75

 

3、輔導各縣市及藝術團體辦理生活美學計畫

1

統計數據

完成輔導與推行之執行案件數/

20

 

4、地方生活美學館營運推廣計畫

1

統計數據

辦理生活美學系列講座場次/

50

 

5、藝文欣賞

1

統計數據

藝文欣賞人口/

98101年人數依序:

*工藝所(35萬、37萬、40萬、45)

*國美館(50萬、55萬、60萬、65)

*國臺交(7.5萬、9萬、10.5萬、12)

92.5萬人

五、活化文化資產,厚植觀光資源

1、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數

1

統計數據

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完成件數/

10

 

2、配合台東觀光發展,以人權、文化、生態、環保、觀光五大軸項來規劃園區營運管理。

4

統計數據

辦理園區營運管理開放(參觀人數)/

16萬人

 

3、各類文化資產相關人才培育課程及知識推廣活動參加人次及上網瀏覽人次

1

統計數據

每年參加萬人次/

52.5萬人次

 

4、傳統藝術傳承與發揚計畫

1

統計數據

入園參與展演活動人次/

100萬人次

 

5、臺博館營運推廣計畫

1

統計數據

入館參觀人次/

20萬人次

【備註】:

一、「本項衡量指標最新資訊請詳行政院研考會公布之網路版,網址:http://gpmnet.nat.gov.tw/InfoSystem/index01.asp?system_infor=2」。

二、評估體制之各數字代號意義說明如下:

  1. 指實際評估作業為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 指實際評估作業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 指實際評估作業是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等)負責運行。

  4. 指實際評估作業為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 其他。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文化發展業務

一、屏東演藝廳興建計畫

一、本計畫總工程經費計新臺幣102,8468,121元整,計畫期程為97年至102年。

二、本計畫基地範圍位於農委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舊址,緊鄰屏東教育大學,面積約1.88公頃,預計興建1,200席之大型演藝廳,300席之小演藝廳、商業服務中心及戶外藝術廣場等。

三、98年度預計辦理規劃設計招標作業。

 

二、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工程

一、本計畫基地位於臺中市西屯區七期重劃區,即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內之「公3」、「公2-3」及兩筆土地間之道路用地,基地面積約5.76公頃。在空間需求上包含一座2009席的大型劇院、一座800席中型劇院及一座200席實驗劇場,另包括大廳、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排練空間、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等。

二、本案98年度預計辦理建築主體工程之發包施工。

 

三、縣市文化中心整建計畫

一、本計畫係考量地方文化中心使用迄今已屆20年,囿於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專業空間設施未能獲得妥善維護,形成空間設施窳陋,使用功能、效率不彰,導致地方文化環境每況愈下,爰規劃推動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一)辦理文化中心整建評估規劃。

(二)辦理文化中心整建計畫審查。

(三)辦理文化中心整建工程執行。

(四)辦理文化中心整建計畫執行評估。

三、本會於96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文化中心整建評估規劃,97年度審查核定後,各縣市政府開始辦理整建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

四、98年度將持續進行整建工程施工作業。

 

四、文化機構發展計畫

一、臺灣交響樂團建構臺灣音樂文化園區計畫。

二、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發展計畫。

三、臺灣文學館文學研究共享空間改善計畫。

四、傳統藝術中心傳統藝術活化機能整備計畫。

五、臺博館典藏品修護與典藏設施新興計畫。

六、建置現代美術館創意休閒環境計畫。

 

五、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

一、強化產業環境發展計畫:藉由輔導成立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補助縣市政府推動藝文產業發展、補助藝文產業研發生產及行銷推廣、建置數位資料庫及數位創意銀行、辦理國際性大獎大展、青年藝術家作品購藏流通等事項,使藝文產業的體質更為成熟及更具競爭力。

二、工藝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本計畫軟體部分之工作事項,為建立台灣工藝創新育成網絡(資源人力面)、強化工藝產業競爭力(產出面)及建構工藝產業市場機制 (市場面);硬體部分則係強化工藝文化園區的後續整建及充實設施,建置為國際性及具競爭力之工藝創意產業發展基地。

三、創意文化園區推動計畫:透過五大園區產業定位之落實,同步推動軟硬體建設,建構完善的園區設施及文創產業引入機制,活絡體驗經濟交易。各園區之產業定位分別為:華山「文化創意產業、跨界藝術展現與生活美學風格塑造」,台中「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花蓮「文化藝術產業與觀光結合之實驗場域」,嘉義「嘉義傳統藝術創新中心」,台南「台南創意生活媒體中心」。

二、文學歷史語文及文化傳播工作

一、推展文學歷史及語文工作

一、辦理臺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

二、辦理文學 人才培育、兒童、身心障礙等推廣活動。

三、辦理弱勢語文活動。

四、辦理國際文學交流活動。

五、推廣優良文學創作。

六、辦理台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

七、辦理文學 人才培育、兒童、身心障礙等推廣活動。

八、辦理弱勢語文活動。

九、辦理國際文學交流活動。

十、推廣優良文學創作。

 

二、文化傳播工作之研究與推廣

一、發行文化刊物月刊及推廣藝術電影。

二、製播文化性節目、短片與紀錄片。

三、辦理紀錄片攝製補助與人才培育。

四、文化傳播之獎助及推廣。

五、終身學習理念的養成。

三、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

一、辦理主體建築工程、舞台、燈光、音響等專業設施規劃設計。

二、辦理第1標分項工程公告招標作業。

三、持續辦理衛武營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

四、策辦培育藝術人才及活化欣賞藝文人口之展演活動、技術人才培育計劃、扶植團隊表演計畫、辦理國際藝術文化交流展演計劃、研習活動及國內外相關設施之考察等相關藝術表演之人才及團隊培育及推廣與交流業務。

四、優質文化台灣

優質文化台灣

一、辦理文化地圖功能擴充、維運及行銷推廣。

二、公開甄選補助5個地方政府建置文化景點資訊,充實文化地圖資訊,帶動繁榮地方文化觀光。

三、賡續辦理補助97年度已徵集之地方政府進行文化景點維運及行銷推廣。

四、分年度將本會既有之文化相關資訊整合加入文化電子地圖中,以豐富文化地圖文化內涵。

 

五、生活美學館推廣計畫

新竹生活美學運動推廣計畫

一、辦理社區展演活動。

二、辦理藝術欣賞教育巡迴展。

三、推動生活美學運動:

()辦理生活美學講座活動。

()辦理生活美學論壇及種子培育計畫。

()辦理美藝家園創新點子等競賽活動。

六、彰化生活美學館

彰化生活美學運動推廣計畫

一、編印生活美學推廣教材:邀請專家學者從設計美學、建築美學及社區美學等層面切入,編印完整、系統性的生活美學講義,以作為推廣之教材用。

二、辦理「社區美學推廣人才培訓」:推動中部五縣市88鄉鎮市「社區美學推廣人才培訓」:編寫美學教材、選取訓練生活美學推廣的專業人員、整合美學行銷途徑,以加速推動公民美學運動。

三、辦理生活美學論壇:本計畫藉由座談、研討、講座等,凝塑國人美學價值共識,成為美學社會運動的重要論述基礎。預計每年於中部五縣市地區辦理40場以上的生活美學座談、研討、講座,引發民眾思考美學議題。

四、辦理「社區文化體驗活動」:推動民眾參與中部五縣市88鄉鎮市「社區文化體驗」導覽活動,藉此活動實際體驗社區之美,搜尋社區文化資源,關心社區環境維護。

五、辦理區域內相關視覺藝術,如:美術、繪畫、攝影、雕塑、舞蹈、海報等活動。將運用各地區之文化館、閒置空間或社教場所,結合志工團體推動本項活動。

七、臺南生活美學館

推動生活美學業務

一、辦理生活美學講座、研習、體驗營,塑造美感意識,藉由專家、學者、民眾三者間的對話,形成美學之共識與原則,提升常民美感素養。

二、成果專輯彙編:擷取重點場次整理編印成冊,分送各社區、美學工作站等單位,藉以增加生活美學理念之推廣。

三、辦理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活動:結合學校、藝文團體於本館展覽室、演藝廳、戶外廣場等地辦理並推展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活動。

四、辦理社區營造相關活動:包括研討、演講、研習及活動展示等。

 

八、台東生活美學館辦理生活美學運動及社區營造推動計畫

台東生活美學館辦理生活美學運動及社區營造推動計畫

一、推動社區營造及生活美學人才培訓及推廣活動。

二、編印生活美學教材推廣計畫。

三、辦理東部地區生活美學論壇及成立推動小組。

四、辦理花東地區生活美學主題展、常設展及教育宣導活動。

五、推動全國生活美學實用創意比賽及成果展示活動。

六、輔導花東生活美學協會及民間社團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及生活美學相關活動。

七、展演展示空間改善計畫,包含展示廳、演藝廳及相關設施設備改善。

九、傳統藝術總處籌備業務

一、傳統藝術綜合發展計畫

  依據「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補助作業要點」協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持續推動傳統藝術之保存、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展演推廣活動、學術研討等工作,98年度將分二季受理,預計補助80個民間團體及個人。

 

 

二、傳統藝術保存傳習推廣

一、辦理文物、圖書暨出版品管理與珍貴資料數位建檔工作計畫及發行傳統藝術月刊、影音文字後製作等出版計畫。

二、各項圖書編目、管理、維護及充實圖書館傳統藝術圖書與非書資料。

三、辦理園區委外經營績效評估、各期建築機電及中心館舍維護計畫。

四、辦理2009年傳統戲曲匯演活動,提供劇團相互觀摩、學習之機會。

五、辦理主題戲曲推廣演出,按月依不同劇種類型安排主題表演,包括一月雜技、二月春節、三月藝陣、四月京崑豫劇、五月原住民樂舞、六月說唱藝術、七月歌仔戲、八月偶戲、九月南北管、十月民族樂舞、十一月廟會、十二月客家文化等主題性活動,系統性呈現傳統表演藝術之獨特魅力。

六、辦理工藝傳習、創作、教育推廣、展示、研習與影像紀錄保存計畫等。

七、辦理傳統藝術文物典藏、研究、管理、保存計畫,暨文物庫房設施維護改善、典藏文物保險、燻蒸。

八、推動傳統藝術文物及技藝保存、展示教育推廣活動,促使台灣傳統藝術之傳承與創新。

九、活化園區機能與空間使用性,塑造結合遊客藝術欣賞、寓教於樂以及景觀遊憩等多功能國家級藝術遊憩園區。

十、達成傳統工藝薪傳及推廣之目標,兼顧傳統藝術技藝保存與推廣發展,凝聚台灣傳統工藝新視野

十一、各期建築機電及傳藝園區館舍維護計畫(1)提昇弱電與機電設備費。

2)維持園區營運所需空調、電梯、消防等設備維護保養及修繕。

 

 

三、京劇藝術維護與發展

一、以團內創作群結合國內各界優秀創作者,培育編導人才,開發新題材,持續投入新戲創作,帶動國內戲曲劇場趨勢。

二、積極從事與不同領域的表演藝術如音樂、舞蹈、視覺影像、或與不同劇種的「跨界合作」,激發戲曲多元活潑的生命力,引領表演藝術潮流。

三、挖掘經典,保存修編傳統劇目,去蕪存菁,使傳統劇目亦符合現代思維。並藉由公開演出淬練傳統表演藝術,厚植能量,培育舞臺新秀。

四、深入校園從事戲曲推廣,設計多樣化的藝術教育互動教學,結合大學通識教育課程,行銷戲曲,並激發戲曲文化創意產業思維。

五、促進企業合作,結合民間企業與基金會策劃之演出與推廣活動,深入社會各層面,深化國人人文內涵,提升文化國力。

六、結合現代多元行銷手法,運用各類電子媒體宣傳效能,傳達台灣京劇表演之創新思維,有效提昇戲曲活動之文化形象。

七、有效記錄及保存戲曲影音資產,將國光劇團每年度悉心規劃之「傳統經典系列」及「新編創作系列」公演劇目執行攝錄剪輯,並製作影音出版品,增益文化推展效果。

八、增進國際交流,嘗試與國際優秀劇場人士、團隊跨界合作,提升台灣京劇在國際間的藝術層級與能見度。並積極參與國際大型城市藝術節、戲劇節,拓展文化外交,彰顯台灣京劇在華人戲曲圈的競爭優勢。

九、積極推動兩岸京劇文化交流,將「台灣製造」的京劇引介到上海、北京、廣州等各主要城市演出,突顯台灣當代思維。

十、深入偏遠地區及離島演出,均衡城鄉發展,普及國家文化資源,嘉惠弱勢族群。

十一、結合各地藝術節包裝,以參與演出增進文化觀光資源,充實國家的國際觀光內涵。

十二、延聘大陸優良、專業戲曲師資來團教學與訓練,以提升團員技藝,增進演藝素質。

十三、推薦團員赴國內外進修,研習戲曲理論與技藝。

 

 

四、豫劇之製作展演與推廣

一、規劃、排練及執行各類型演出,提升整體演出效果及劇藝品質,辦理受邀、支援演出,協助其他表演團隊以結合藝文資源。

二、結合當代多元演藝型態,規劃跨領域合作,融合在地表演團隊,致力耕耘本土化藝術,推動藝文提升與發展。

三、辦理各級校園戲曲藝術推廣活動,培養學子欣賞興趣,舉辦教師研習會,培育戲曲種子,強化傳統戲曲深耕。

四、結合電腦網路、電子郵件及印製演出宣傳單、海報,設置民眾購票、諮詢服務專線,配合重點演出,舉辦專題講座,提供消費者最新演出訊息,拓展觀賞人口。

 

五、整合台灣音樂資源

一、持續推動台灣地區音樂資源現況調查,加強蒐集彙編台灣音樂資料、典藏樂器文物、拷貝過去重要有聲資料及田野錄音,構築具特色之台灣音樂資料庫。

二、加強數位資料之蒐集管理及資訊整合功能,擴充數位館藏設備及導覽系統,提供網路音樂交流中心功能。

三、參考國內外音樂授權業者經營模式,建立數位音樂分享交流機制,推動數位音樂文化交流。

四、提供專業音樂製作人才及新秀之創作、發表園地,製作專輯進行保存推廣,並定期舉行小型發表會,提供音樂人發表創作。

 

 

六、台灣國樂振興計畫

一、以專題性、跨領域合作的模式規劃精緻演出,開創臺灣國樂新美學觀。

二、規劃與國際級中西樂音樂家合作同台演出,增強華人音樂影響力,豐富華人音樂文化內容。

三、透過美加地區國際性巡演即前往大陸演出,活化臺灣音樂,與國際接軌。

 

 

七、文化機構籌建及發展計畫

一、台灣戲劇藝術中心興建計畫--為增設傳統藝術專業優質表演劇場、排練場地及相關服務設施,解決傳統藝術團體演出及排練場地不足現況,於台北士林區籌建,97年度完成工程PCM專業技術服務徵選、整體建築景觀規劃設計,98年接續進行建築物整體工程發包施作、特殊裝修及傢俱、舞台表演設備、特殊空調消防、公共藝術設計規劃發包等工作項目。

二、充實傳藝園區各項軟硬體設施,提升園區服務水準。

十、文化資產管理業務

一、文化資產保存永續發展計畫

一、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

(一)鼓勵有形文化資產之創新及再利用,發展有形文化資產之多樣性。

1.賡續推動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遺址的調查研究、資料建置。

2.鼓勵並輔助有形文化資產再利用的思維創新,俾使有形文化資產發展多樣化,創造有形文化資產美學經濟效益。

3.辦理有形文化資產美學經濟人才培訓,以推動有形文化資產經營多元發展。

4.推動有形文化資產社區化發展,擴大文化資產保存動力。

5.建置各類有形文化資產地理資訊系統:續擴充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遺址文化資產領域,已完成具親近性的E化有形資產空間。

(二)推動有形文化資產社區化發展,擴大文化資產保存動力。透過地方政府,輔導地方文史團體與社區民眾…等民間資源,協助進行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地方政府與地方文史團體、社區民眾結合而為夥伴關係,提升社區對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能力,進而達到擴大文化資產保存動力。

(三)建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遺址及古物等有形文化資產之日常管理維護制度,進而提升整體文化風貌、環境景觀之管理維護。

(四)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之防災培訓及演練,建立正確管理維護觀念及災害緊急搶救能力,於重大災害發生時採取正確之緊急措施,據以發揮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能力。

(五)辦理及輔助有形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再利用。

1.輔助縣市政府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調查研究、規劃設計及修復工程。

2.加強有形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

3.成立有形文化資產分區專責輔導團隊。

4.加強有形文化資產日常管理維護及經營管理。

5.加強有形文化資產防災系統建置。

(六)辦理縣市人員、登錄點所有權人、保存及經營管理團隊等實務工作營。

1.舉辦縣市人員、所有權人等經營管理團隊活動。

2.培訓有形文化資產專業人才,編印出版專業訓練教材。

3.辦理主管機關承辦人員法規及業務推動座談。

4.出版有形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參考圖書。

5.辦理縣市人員、登錄點所有權人、保存及經營管理團隊等實務工作營操作培育計畫。

二、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為保護發展台灣為海洋國家之珍貴水下文化資產,儘速依據國際法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於水下遺產保存維護的相關規定,建立台灣水下文化資產相關法規與制度,推動台灣水下文化資產基礎調查研究及資料庫建置,引進及開發科學探測及發掘技術、出水遺物保存修護技術研究,開展台灣附近海域沈船歷史文獻調查研究等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以增進海洋國家台灣之文化總體競爭力。

三、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一)建立國定資產工程監管制度

  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及修復規劃設計書圖審查,執行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督導查核,輔導縣市政府辦理古蹟、歷史建築或再利用工程風貌維護與建築、土地、消防法規適用之審議,以及修復工程監管制度研擬、宣導推廣等計畫。

(二)國定文化資產保存區發展

  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區之國定資產保存計畫及整體保存再利用事宜,保存區或再利用地劃設及管理制度推動,輔導縣市政府訂定或變更都市計畫作業,以及保存區案例推動及研究等計畫。

(三)辦理國定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

  辦理國定資產日常監管、緊急搶救、保存維護與活化再生事宜;執行國定資產現況調查,委託經營管理之輔導與督導體制之研究及建立;輔導縣市政府辦理縣市定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修復再利用等業務。

四、推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工作

(一)參與文化資產有關國際組織及活動。

(二)響應推動國際文化資產日。

(三)文化資產專題中長程跨國交流合作計畫。

(四)成立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推動委員會

(五)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論壇與相關研究計畫。

(六)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旗艦示範計畫。

(七)輔導地方政府文化單位、大專院校等學術機構及民間社團等參與文化資產國際事務、建立合作關係。

五、輔導各機關及國營事業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合作

(一)舉辦全國古蹟日與地方文化資產保存成果發表計畫。

(二)全台鐵道藝術網絡連動。

(三)社區文化資產守護中心機制。

(四)輔導眷村文化資產保存。

(五)協助行政院所屬機關文化性資產清查及研究計畫。

(六)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

(七)設置文化資產專責機構。

(八)輔導地方政府文化單位、大專院校等學術機構及民間社團等參與文化資產國際事務、建立合作關係。

六、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一)政策法規修訂擬制有關會議。

(二)文化資產行政體制有關研究案。

(三)文化資產主管年會。

(四)文化資產法規及執行手冊彙編。

(五)文化資產法令實務研習座談會。

 

二、文化資產保存知識庫建置計畫

一、擴增保存科學修護研究知識庫:

  以既有研究基礎及實驗室、修護室相關設備及資源,加強推動保存修復科學研究發展,與國內外相關學術及研究機構合作,進行各項文化資產保存科學與修護技術及工法研究,藉以逐步建立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研究發展平台與國際合作交流機制。並延攬與培育保存科學及修護相關專業人才,進一步建構人才培育體系與認證評鑑制度,以全面提升專業修護技術品質,確保台灣文化資產的永續保存。

二、建置文化資產圖書資料中心

(一)文化資產知識庫系統之規劃。

(二)圖書館館藏政策之研擬、文化資產資料之徵集。

(三)書籍期刊購置及委託編目等服務。

三、建置無形文化資產資料

(一)辦理無形文化資產登錄、指定、保存維護業務。

(二)輔助直轄市縣()政府辦理瀕臨失傳與潛力點之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業務。

(三)補助民間、學校團體辦理經登錄、指定之慶典儀式、文物維護、保存技術藝人駐校傳習、文化資產人才培育、教育推廣等業務。

 

三、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一、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工作

   文化資產保存利用之宣導推廣、社會資源整合運用、人才培育計畫。

二、辦理保存科學修護人才培育工作。

三、文化資產知識普及與推廣

  文化資產保存及再利用理念普及推廣計畫。

四、文化資產公共服務與宣導推廣。

(一)文化資產年鑑學刊及有關出版品編輯出版。

(二)文化資產主題展覽與文宣計畫。

(三)文化資產識別系統設計發表。

(四)文化資產創意加值計畫。

(五)推動文化資產觀光計畫。

十一、綠島文化園區籌設及管理營運

綠島文化園區籌設及管理營運

一、園區建築物、景觀維修及必要工程、設備內裝等。

二、配合台東觀光發展,以人權、文化、生態、環保、觀光五大軸項來規劃園區營運管理。

三、持續辦理人權史蹟、文料、相關文物、文獻之蒐集及購置與教育推廣。

四、培訓園區導覽解說員,建立在地人導覽制度。

五、辦理綠島人權及文化藝術觀光等相關活動。

十二、社區營造業務

一、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

一、行政社造化輔導計畫:加強維護社區資源平台、辦理社區營造專業領域人才培育、社區交流論壇活動、輔導縣市政府社區營造推動委員會運作、輔導各縣市成立專業輔導團隊、辦理縣市層級社區人才培訓、徵選培育新營造點。

二、社區文化深耕計畫:辦理社區記錄補助、社區劇場實驗推廣、社區藝文傳承,由在地社區刊物、技藝傳承、村史調查、社區展演、團隊培植、社區故事媽媽、影像紀錄等累積在地生活文化,長期深耕屬於在地人共同文化。

三、社區創新實驗計畫:輔導強化社區組織經營管理能力、辦理社造論壇、輔導縣市提出整合型創新實驗計畫,鼓勵創意及創新操作模式、出版社造相關書籍及成果宣傳。

 

 

 

二、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

一、本計畫係以「文化生活圈」的概念出發,希望輔導地方整合人、文、地、產、景、物等資源,建構優質的文化環境,帶來文化經濟的發展及生活文化品質的提升。

二、將以本會已輔導之地方文化館及具文化功能之相關文化據點為主要範疇,改善及提升其功能為主,並以加強整合地方資源為目標,旨在強化地方文化生活圈機能,營造地方區域空間環境的藝術與文化氛圍,藉以提升地方生活文化品質。

三、本計畫擬具兩大策略:「中長程文化生活圈輔導」及「文化資源加值與整合」,下分「重點館舍升級計畫」、「文化生活圈整合計畫」、「跨縣市整合實驗計畫」、「經營管理人才培育計畫」及「行銷推廣計畫」等五項子計畫。

 

十三、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

一、大台北新劇院興建計畫

依據促參法第42條,由本會委託專業顧問團隊辦理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並規劃招商作業。

 

二、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

一、完成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國際競圖作業。

二、完成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核定。

三、完成南部流行音樂中心國際競圖委托辦理作業。

四、辦理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之軟體發展計畫。

十四、博物館業務

國立臺灣博物館營運及管理計畫

一、研究調查與出版

(一)編輯發行國立臺灣博物館學刊、臺灣博物季刊等博物館專業刊物。並配合臺灣博物館系統出版系列叢書。

(二)進行本館研究同仁之自行研究及委託研究計畫。

(三)進行國科會研究計劃。

二、提昇典藏維護與管理

(一)典藏設施之改善:積極改善典藏設施與設備。

(二)典藏保存修護:推動典藏品修護、培育典藏修護人力。

(三)推動典藏數位化:深化數位典藏內容、發展典藏數位加值。

(四)加強典藏研究:拓展典藏品的研究。

(五)健全典藏制度:確立典藏方向、推動典藏規章。

三、發揮博物館展示功能

(一)呈現臺灣多元面貌,推展本土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特展;辦理「捷克珍寶影像特展」、「扭轉乾坤-版印年畫特展」、「植物微觀特展」、「烏腳病之父-王金河醫師影像特展」、「達爾文紀念特展」「太陽之子-排灣圖像、神話與琉璃珠特展」等。

(二)臺博館土銀展示館辦理「古生物特展」、「土銀古蹟修復展」、「土銀金融行史展」等。

四、推展教育推廣活動

(一)以推廣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為目標,針對社會各族群提供多元化教育提供教育服務如「自然探索隊」系列、「自然教室」系列、「親親博物館」系列、「博物館講堂」系列、「教師研習營」系列等,提供觀眾終身學習場域。

(二)配合學校教育,發展學生、家長與教師多樣化教育資源。

(三)加強學術及通俗性圖書文宣出版如「國立臺灣博物館學刊」、「臺灣博物季刊」、 導覽手冊及專書。

(四)培育文化人才,訓練文化志工,發揮人力資源的最大效益。

(五)加強資訊軟、硬體服務,建置特展網頁、加強全球資訊網網站內容。

(六)強化館際合作及建立夥伴關係,建立公私部門異業合作管道與機會,創造雙贏的加乘效益。。

五、推展國際文化交流

(一)參與國際博物館活動。

(二)推動國際合作研究。

六、推動首都博物館系統計劃

(一)首都古蹟群修復計畫研擬。

(二)首都博物館空間整合有機串聯。

十五、推動國際與兩岸文化交流計畫

一、推動國際文化交流

一、推動歐盟、北美及亞洲地區文化活動:策辦海外文化中心展演活動、參與國際藝術節,專業藝文人士邀訪等。

二、輔導國內機構、團體從事國際文化際藝術活動。

三、加強與政府相關單位及組織合作:辦理台法文化獎、馬樂侯文化管理研討會、趨勢計畫等文化合作計畫。

 

 

二、推動兩岸文化交流

一、鼓勵民間、基金會及非營利組織參與兩岸文化交流。

二、鼓勵藝文團隊及美術館、博物館進行兩岸交流及合作。

十六、美術館業務

美術推展工作計畫

一、舉辦台灣美術主體性相關研究與出版

  配合美術相關主題,推動「台灣美術百年系列研究展」,如「攝影研究」。進行「台灣美術家典藏研究展」,如郭柏川、方向、蔡草如、吳耀宗等。開闢亞洲藝術專題探討,出版「台灣美術論文選集」、「台灣美術」季刊,辦理「台灣紀錄片美學」系列放映及專題座談等活動。

二、規劃辦理國際交流展及以臺灣美術發展為主軸的各類型展覽

  辦理具有國際性交流意義的雙年展,與國際藝壇交流,將台灣當代文化藝術推向國際舞台;並以本館豐富的臺灣美術藏品為主基礎,持續有系統的規畫以臺灣美術發展為主軸的各類型展覽,增強國人及國際人士對臺灣美術的瞭解,讓參觀民眾與國內外研究學者了解臺灣美術發展的脈絡及獨特性,例如辦理本館首創之「亞洲藝術雙年展」、引介國際藝術展覽光州來台展、兩岸各項藝術交流展例如兩岸藝術交流展、廣東美術館交流展等,同時在年度內,並規劃具有主題意義的展覽,例如辦理常設展「靈光再現─台灣美展80年」、台灣美術百年系列─攝影展、 2008台灣美術雙年展,董陽孜書法邀請展、「新象─2009兩岸當代水墨展」、各項邀申請展和捐增展等。

三、加強藝術作品典藏,強化作品維護保存與自動化之安全管理

  延續執行第六期(96-100年)藝術品典藏中程工作計畫,為能更完整研究架構台灣美術發展的多元樣貌,計畫從美術史發展脈絡體系及作品內在質地與特定時空發展關係兩方向考量充實藝術品之典藏,工作重點為完備台灣美術發展脈絡之典藏,與建立藝術家完整系譜之典藏,並兼顧亞洲藝術家作品之典藏,年度預計購藏當代藝術作品、膠彩畫、現代水墨作品等,更輔以研究厚實藝術品資料。藉助rfid等之資訊科技自動化的效力,強化藝術品的安全環控,賡續典藏庫藏品之tag裝置,藏品移動路徑追蹤及作品微環境溫濕度紀錄等功能,以節省管理的人力及提升效能,邁向不同層次意義的藏品管理。推動「青年藝術作品購藏與流通計畫」,並且規劃藏品相關主題展與研究;數位典藏與數位內容加值開發,擴展加值運用的層面。並完成畫況較脆弱作品的修復、裝裱及保護盒、架等製作。

四、整合美術文化資產資源,推動美術館教育活動-兒童遊戲室資源充實與軟體更新計畫

  配合本館當年度重要展覽及典藏資源,透過「遊戲性學習」與「角落學習」模式,為家庭觀眾與學校團體提供美感學習的服務,同時為從事藝術教育工作者提供教學輔助平台,以養成學童喜歡到美術館參觀的習慣,為培養未來的美術館觀眾做準備。持續維持每月11,000之參觀人次。

五、辦理「資料中心及繪本區美術圖書資訊維運與推展計畫」

  積極收集、整理、推廣資料中心美術文獻及數位藝術館藏,並有效建立影音史料保存機制。適切掌握藝術發展的脈絡與思維,引進具研究屬性的藝術資料,藉由主題規劃及資訊服務,延伸觀眾對本館所舉辦的展覽內容作深度的認知,同時積極蒐集本館台灣美術專館所累積的研究資源,及館內外以台灣美術為主軸的研究文獻,建立具館藏特色的美術圖書資訊單位。並廣泛收集、推廣國內外繪本圖書,為民眾建構一個繪本閱讀藝術環境。藉由穩定的資訊架構與網站平台提供更多面向圖書與資訊的優質服務。

六、推動數位藝術創作計畫

  普及數位藝術,並深度耕耘台灣成為國際數位藝術系譜的重要據點。結合台灣科技產業的發展優勢,融合科技與藝術人才,透過定期的展演活動,陸續引介國際數位藝術為媒材之最新藝術創作,設計常態工作坊與展覽區域的數位藝術空間,提供跨領域科技與藝術實驗創作展示。以數位藝術中心為基地,推動數位藝術植根工程外,並推動媒合跨領域共同創作寓產值開發與藝術創作以及營運「數位方舟創意互動網站連結國技術網路」等。

十七、視覺藝術之策劃與推動

一、視覺藝術之策劃與推動

一、出版、整理、蒐集及研究視覺藝術相關史料、評論及書籍。

二、鼓勵辦理視覺藝術相關展覽及活動。

三、輔導公共藝術設置理念、法令、知識之建立。

四、培育視覺藝術優秀人才,辦理年輕藝術家國際駐村創作計畫。

 

 

二、「台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

  本計畫將從「引發美學議題」、「創造藝術城市」和「藝術介入空間」三大面向切入,並擬定下列三大子計畫,其內容如下:

一、生活美學理念推廣計畫:主要工作在於培育國人對美學的重視與省思,並透過美學體驗、座談、展覽、種子人才美學課程講習等,進行生活美學的社會教育,全面提昇國民的美學素養。

二、美麗台灣推動計畫:本計畫補助縣市政府以城市為單位,鼓勵縣市政府機關針對轄內之視覺美感景觀及城市色彩提出規劃,作為美感示範之基礎點,營造城市空間,令城市散發美學活力,從而提升城市美感形象;並推行文化與教育結合方案,引領國中小注重美育之培養,落實生活美學札根工作。

三、藝術介入空間計畫:本計畫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提供自主、自發投入美學改造的機會為主,藉由藝術駐鄉行動、與社區做深度交流,讓藝術家藉由民眾參與及社區討論等手段,運用當地的素材與居民一起討論生活環境的美化,讓民眾就其轄內需改造之美學空間、場域提案,以促進民眾對環境美學的重視及期待,落實文化公民權理想。

 

十八、交響樂團業務

規劃執行「臺灣音樂文化園區」建置計畫

一、藝術平民化以音樂文化為火車頭,發揮音樂服務社會功能,帶動觀光並與國際同步接軌。

二、透過優質形象及文宣設計,打造樂團整體風格與形象。

三、辦理多元化音樂教育推廣、研習,培育音樂人才增進音樂欣賞人口,提昇台灣音樂新勢力。

四、多元厚植音樂文化資產,豐富音樂文化內容,向世界發聲。

五、充實演奏場所相關設施,提昇藝文活動品質。

六、改善學員住宿環境。

十九、工藝研究發展

推廣工藝研究發展計畫

一、台灣工藝文化資源調查與技術研發加值應用。

二、工藝技藝研習暨知識成長研習。

三、台灣工藝文化國際交流。

四、工藝創作開發競賽及展覽活動。

五、工藝文化意識教育及推廣活動。

六、工藝資訊推展建置。

七、工藝典藏運用。

 

二十、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

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

一、培育表演藝術人才:培育音樂、舞蹈、戲劇優秀人才,建置人才庫,辦理競賽、研討會、大師班、座談、發表等培訓及推廣活動。

二、表演藝術之出版與推廣:蒐集表演藝術資料,進行相關調查及委託出版。

三、推展表演藝術活動:推動藝術基層鄉鎮巡演,推廣校園藝文風氣,鼓勵多元表演藝術創作,拓展藝術欣賞人口。

 

二、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

  針對不同規模及發展階段之演藝團體,以長期且穩定之方式予以補助及輔導,協助演藝團隊逐步升級發展,包括卓越計畫、發展計畫、育成計畫,讓國內表演藝術團隊能依據自身的規模及發展階段,申請不同的獎助計畫。並擬訂配套計畫:

一、委託辦理表演藝術巡迴及校園巡迴演出。

二、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三、表演藝術創作演出計畫。

四、藝文團隊急難救助補助計畫。

五、演藝團隊大團帶小團補助計畫。

六、演藝團隊駐館制度推動補助計畫,協助團隊排練場地充實及整備。

二十一、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

籌建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計畫

一、建築及園區景觀工程:採分期營建策略,行政暨典藏大樓已於96年度5月啟用;持續推動展示教育大樓新建工程之施工及相關附屬設施工程之施工作業。

二、展示製作:除進行廠區製作外,並配合展示教育大樓新建工程進度進場按裝及後續佈展工作。

三、其他軟硬體建置工作:配合建築主體工程進度推動本館軟硬體建置工作,如資訊系統的建置、促參招商作業及公共藝術設置之推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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